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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 a Psychiatric Record Affect Your Hong Kong Civil Service Application?

Will a Psychiatric Record Affect Your Hong Kong Civil Service Application?

Solacare Clinical Team

Written by Solacare Clinical Team

Last updated on:3 October 2026

「以前睇過精神科,考政府工會唔會被人查到?」

對一些曾經受抑鬱、焦慮、失眠、情緒問題或其他精神健康狀況影響而接受心理健康醫院服務的人來說,這可能是一個非常實際的疑問。甚至有人會因為擔心留下「精神科紀錄」,而猶豫應否求醫。

但這個問題包含了幾件不同的事:政府招聘部門能否查看你的醫療紀錄?入職體格檢驗會不會問及精神健康狀況?曾經接受精神科治療,又是否代表不能成為公務員?答案沒有簡單到一句「會」或「不會」。

不過,有一點可以先說清楚:曾經看過精神科,本身並不等於不能投考公務員,而政府作為僱主,也不是因為你曾經在公立醫院求診,就可以讓招聘部門隨意翻查你的醫療紀錄。

真正需要理解的是公務員招聘和入職體格檢驗之間的分別。

政府到底會不會查到我的精神科紀錄?

很多人最關心的,其實不是有沒有精神健康問題,而是:「醫管局有我嘅紀錄,醫管局又算係政府嘅,咁公務員招聘部門一入我資料,咪一眼睇到我以前睇過精神科?」

政府招聘部門、醫管局、衞生署和負責醫療服務的醫護人員,雖然都可能屬於公共體系的一部分,但並不代表不同部門的人可以任意查看你的醫療紀錄。醫健通目前採用按職能取覽制度。一般而言,只有獲授權的醫護專業人員,基於「病人正接受其護理」以及「有需要知道」的原則,才可按其職能及臨床需要查閱相關健康紀錄。行政人員並不能查看病人的醫療紀錄,只能接觸處理登記等工作所需的有限個人資料。

醫健通亦特別指出,如果僱主要求醫護人員查看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醫護人員仍需要遵守「病人正接受其護理」及「有需要知道」等原則,醫療資料亦不能在沒有病人同意的情況下隨意披露給第三方。

所以,「政府手上有醫療紀錄」並不等於「負責請人的政府部門可以任意查看」。

那為甚麼有人說政府入職時會知道病歷?

因為成功獲考慮聘任為公務員的人士,通常需要接受入職前體格檢驗。公務員事務局現時的招聘資料列明,成功候選人在正式獲聘前,需要完成包括體格檢驗和品格審查等招聘程序,以確定是否適合受聘。

這與「招聘部門自行翻查病歷」是兩件不同的事。進行體格檢驗的醫生可能會詢問你的健康狀況和相關病歷,並因應個別情況考慮是否需要進一步資料。因此,如果有人問:「政府會不會完全不知道我曾經看過精神科?」也不能簡單回答「一定不知道」。

更準確的說法是:招聘部門沒有因為你申請政府工作,就自動取得任意翻查你完整醫療紀錄的權限。但到了入職體格檢驗階段,與你是否適合執行工作有關的醫療資料,有可能成為醫療評估的一部分。

入職體格檢驗會不會問精神健康?

有可能的。入職體格檢驗的目的,本身就是評估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有關職位。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守則》指出,僱主一般應在有條件聘用的階段才透過入職前體格檢驗收集健康資料,而且所收集的資料應直接與工作的固有要求有關,不能過度收集。

私隱專員公署亦特別指出,詳細的醫療歷史和治療資料可能與負責體檢的醫療人員有關,但僱主本身通常只需要取得支持「是否適合受聘」這個醫療意見所需要的最低限度資料,而不需要取得候選人的整份詳細病歷。

換句話說,應該把兩個角色分開:負責醫療評估的醫生知道甚麼,以及最後招聘你的部門知道甚麼,不一定相同。

這亦是為甚麼不能簡單理解成政府工 HR 可以看到你的精神科病歷。

有精神科紀錄是否等於體格檢驗不合格?

不是的。曾經接受精神科治療和目前不適合執行某項工作,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一個人可能幾年前曾經因抑鬱接受治療,目前已經康復並正常工作。另一個人可能有焦慮症或其他精神健康診斷,目前仍然定期覆診和服藥,但情況穩定,工作和日常生活沒有受到明顯影響。單憑「有紀錄」本身,並不能直接判斷一個人是否適合某項工作。

平等機會委員會亦指出,精神病患者或精神病康復者可以與其他人一樣勝任大部分工作。僱主可以在與工作固有要求有關的情況下要求提供健康資料或接受醫療檢查,但不能純粹因為一個人患有精神病或曾經有相關紀錄,就作出歧視性的聘用決定,另外,《殘疾歧視條例》同樣適用於政府招聘。

真正重要的是「紀錄」還是「目前狀況」?

通常更重要的是目前的情況,以及這個情況是否實際影響你執行工作的固有要求。

例如,如果一個人曾經受抑鬱症影響,但目前情況穩定,能夠正常工作、處理壓力和執行相關職務,這跟一個目前病情嚴重並明顯影響工作能力的人,不能只因為兩人都有一個精神科診斷而作同樣判斷。

因此,「我有冇精神科紀錄」未必是最準確的問題。更重要的問題可能是以你的目前狀況,會否影響你安全和有效地完成這份工作的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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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紀律部隊會不會不同?

不同公務員職位的工作要求並不完全一樣。一般文職工作與警察、消防、入境事務等紀律部隊的工作性質,可以有很大差異。部分職位本身有額外體能、視力、藥物測試或其他醫療要求。

例如,警員招聘目前明確要求申請人通過體格檢驗,包括尿液藥物測試。 入境事務處部分職位亦列明需要通過入職前體格檢驗。因此,不能把某一個公務員職位的體格要求套用到所有政府職位。對涉及武器、緊急救援、高風險環境、輪班或其他特殊職責的職位,僱主亦可能有較多與工作固有要求直接相關的健康考慮。

但即使如此,評估原則仍然不是簡單的:「曾經睇過精神科等於唔合格。」

如果只是去過公立醫院精神科一次,算不算「有紀錄」?

從醫療角度而言,只要你曾經接受相關醫療服務,醫療機構一般都會保留相應的臨床紀錄。

但「有醫療紀錄」本身其實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看過皮膚科有皮膚科紀錄,看過心臟科有心臟科紀錄,看過精神科自然亦有相關紀錄。真正需要避免的是把「有紀錄」想像成一個永久附在身份證上的特殊標籤。

你的醫療紀錄屬於受保障的個人資料,而且醫健通對誰可以查看資料、在甚麼情況下查看以及可以查看哪些資料,均設有相應的權限及取覽紀錄。

私家精神科的紀錄,政府又會不會看到?

亦不能簡單說「政府全部都會看到」。是否有資料存入醫健通,以及相關醫療機構是否參與醫健通,都會影響電子健康紀錄的內容。而對一般私營醫護機構而言,醫健通設有互通同意機制。醫療資料的取覽亦受「病人正接受其護理」和「有需要知道」原則限制。所以,不能把醫健通理解成一個讓所有政府部門輸入身份證號碼後就能搜尋市民完整病歷的中央資料庫。

如果體格檢驗問我曾否患精神疾病,可以不申報嗎?

如果體格檢驗正式要求你提供某項醫療資料,就不應該因為擔心影響聘用而故意提供虛假資料。

這和「招聘部門可不可以自行翻查你的病歷」是另一個問題。你可以關心對方為甚麼需要資料、資料會由誰查看、用作甚麼用途,以及最終甚麼資料會交回招聘部門。但如果一份正式健康聲明或醫療評估問及你的病歷,應按實際情況如實作答。

如果你不清楚某一項應否申報,尤其涉及較久以前的診斷、一次性求診、曾經服藥或已經康復的情況,較穩妥的方法是直接向負責體格檢驗的醫療單位查詢該題目的涵義,而不是自行猜測。

因為怕留下紀錄,所以不敢看精神科,值得嗎?

這可能才是這個問題最值得討論的地方。有些人在情緒已經持續影響睡眠、工作、關係甚至日常生活時,仍然不願意尋求專業協助,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害怕:「睇過精神科,以後人生就會留下污點。」

但醫療紀錄的存在,本身並不等於你失去投考政府工作的資格。如果因為害怕「留下紀錄」而一直不處理已經明顯影響生活的精神健康問題,有時反而可能令問題持續惡化。是否需要看精神科應該主要按照你的實際需要決定,而不是單純因為害怕一個模糊的「精神科紀錄」概念而避免求助。

總結:有精神科紀錄,可以考公務員嗎?

可以。曾經看過精神科,並不會自動令你失去投考香港公務員的資格。

如果最關心的是「政府會不會查到」,可以記住以下幾點:

  1. 政府招聘部門並不是因為你申請公務員,就可以任意打開你的醫管局或醫健通紀錄。

  2. 成功候選人一般需要接受入職體格檢驗,與工作適任性有關的醫療歷史可能會在醫療評估過程中被詢問或考慮。

  3. 負責體格檢驗的醫療人員所需要的病歷資料,與最後僱主需要取得的資料並不相同。按照私隱專員公署的指引,僱主一般只應取得與聘用決定相關的最低限度健康資料。

  4. 有精神科診斷或曾經接受治療,本身並不等於不適合受聘。重點仍然是個人的實際情況,以及能否履行該職位的固有要求。

不同職位,尤其紀律部隊或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工作,實際醫療標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如果你正準備申請某一個特定政府職位,又擔心自己的病歷會否影響體格檢驗,最準確的方法仍然是查看該職位的招聘要求,並向負責招聘或體格檢驗的單位查詢。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或醫療意見。個別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及體格要求可能不同,如涉及個人病歷或具體招聘決定,應向有關政府部門、醫療專業人員或相關機構查詢。

Solacare Clinical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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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lacare Clinical Team brings together professionals experienced in writing about mental health, including social workers, counsellors, editors and researchers in Hong Kong and 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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